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划转,拟对2015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泾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修改后的《泾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发往贵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10月26日前反馈我局,逾期视同无意见。
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我局邮箱:jxzjwbgs@163.com。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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