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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公共监管】泾县:“四举措” 加强复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20 16:51
【公共监管】泾县:“四举措” 加强复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
发布时间:2020-02-20 16:51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举措”,切实加强复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帮扶和引导,做好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网格管理,摸排企业复工情况。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生产生活必需品的特殊性,目前陆续有企业在申请复工。为切实保障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该局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摸排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复工情况,了解企业现状,建立档案表。

加强宣传,引导企业规范有序复工。该局向各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发放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告知书》,指导各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对厂区、车间、设备进行消毒等等,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

严格监管,落实复工企业主体责任。该局通过强化监管,指导各复工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查验等环节,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对相关设备设施、场所地面等进行定期消毒,切实落实好防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人员安全。

餐饮保障,强化复工企业食堂监管。为防止员工因就餐发生交叉感染,该局督促企业履行疫情防控和食堂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人员就餐管理,采取分散就餐,错时就餐,取餐、就餐保持一定距离,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制度,严禁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严格执行食品储存、清洗、加工操作规范,减少生食类、冷食类等食品供应,确保食材来源可靠、制作过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