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辈版
首页
新闻中心
走进泾县
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回应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共监管
>
价格与收费
>
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95Y/202002-00025
组配分类:
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发布机构: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发展降低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27 09:19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发展降低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09:19
来源: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文本下载
文件下载:
(2020.2.27)农村自来水降价通知.pdf【612.3 KB】
预览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