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司法局“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实施部门
实施方式
备注
1
法律援助审批
行政确认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
司法局
窗口即办
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有关的材料;经济状况证明或《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人员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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