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20〕3号)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五员”帮扶工程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泾疫控〔2020〕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分行业、分属地建立安全监管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指导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遴选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精干力量担当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监管员,对重点企业要指派安全监管员驻企开展安全指导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及时掌握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调查研究,着重了解掌握联系地区和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并根据调研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二)加强工作指导。指导企业做好相关重点工作落实,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企业内外部管控。复工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工作环境、人员身体和精神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不安全不复工;复工后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对危险作业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三违”行为,防范安全事故。
(三)做好协调服务。一些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面临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安全评价、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困难和问题。安全监管员要担当作为,积极协调和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此类困难和问题,为企业精准实施安全服务,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建立安全监管员制度,既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有效抓手,也是体现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率先垂范,亲自研究部署,全力做好联系帮扶各项工作;各级安全监管员要提高认识,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分级实施好联系帮扶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联系帮扶工作中,要注重提炼亮点,打造特色,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主动加强向上对接、同级协调、向下指导,县、乡两级有效联动,形成安全指导服务合力。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监管员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效果不明显的,要切实督促抓好整改和完善;不担当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同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准确把握业务指导的界限,不参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给企业增加负担,确保安全监管员制度取得实效。县安办将结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安全监管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请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解除后,及时将安全监管员制度落实情况书面报县安委办。
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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