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等综合性文件。
2.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有关政策文件。
3.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4.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5.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办公地址:泾县谢园东路宣纸城内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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