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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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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83843B/202203-00002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泾县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07 10:33
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07 10:33 来源:泾县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标准规范。负责组织起草城市管理执法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编制全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户外广告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城市管理业务和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组织协调。

(四)负责全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建设和运行。承担环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负责征收城市垃圾处理(置)费。

(四)负责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管理。

(五)负责城区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管理。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和各类宣传品设置、悬挂张贴的管理。

(六)负责牵头城区渣土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运输秩序管理工作。

(七)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八)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住建、环保、公安交通、水利、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九)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参与城市应急管理和城市防洪排涝。

(十二)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承担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2、负责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拟订综合性文件、报告。

3、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统计、基建、应急、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4、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处罚票据管理,负责年度财务预决算编制和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容环卫管理等专项资金的管理。

6、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执法装备的统一配备管理。

7、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8、负责干部人事管理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

9、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等工作。

10、牵头组织实施文明创建、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计划生育、扶贫等工作。

11、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分析和办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1、牵头组织实施城管系统内普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

3、负责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

4、负责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并组织案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等工作。

5、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三)执法监督股

1、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综合执法工作、城市管理规划、计划实施等情况进行督查。

2、负责监督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队容风纪、工作效能等方面工作。

3、负责受理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信访举报投诉。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

1、负责拟订市容和环境卫生等行业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工作。

3、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三、办公地址

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88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信访投诉办理电话:0563—5035587,

违法建设投诉办理电话:0563—5100752,

市容投诉反映电话:0563—5026903,

数字城管服务热线:12319,

办公室联系方式:0563—5035580 。



六、负责人姓名

泾县城管执法局 局长   伍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