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泾县疾控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因101岗位抽签号为50、12、31和33号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围体检与考察资格,按公告规定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公示如下:
抽签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得分
13
周X
3426**********7112
77.67
公示期:2020年3月16日—3月18日
监督举报电话:0563- 5102535 (泾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63-5102637 (泾县人社局)
0563-2383023 (泾县卫健委)
0563-2383156 (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泾县人社局 泾县卫健委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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