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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云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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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445L/202003-0006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云岭镇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本级政策解读】关于《云岭镇 2020年“清明”森林防火预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3-20 11:03
【本级政策解读】关于《云岭镇 2020年“清明”森林防火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20 11:03 来源:泾县云岭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当前我镇已进入春季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清明将至,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制订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切实保护我镇森林资源,迅速妥善,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特制定本预案。

三、起草过程

经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指挥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长行政领导负责制,成立云岭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吴治国同志为指挥长、分管领导王乐同志为常务副指挥长,副镇长汪加龙同志为副指挥长,张杰、唐述军、詹小虎、李晓贵、李向明、王文明、程云、王辉及各村级林长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林业站。

四、工作目标

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角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主要内容

(一)发生森林火灾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扑救处理。

(二)发生森林火灾,村级组织应及时上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必要时,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三)扑救森林火灾,应设立火场指挥部,所在村护林防火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由熟悉林火特性,具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指挥能力的同志协助镇防火指挥部做好指挥工作。

六、创新举措

本次《预案》中采取了奖惩机制,对于认真执行本预案,对本镇防火救灾有积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扑救森林火灾中,有不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保障措施

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指挥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长行政领导负责制,成立云岭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吴治国同志为指挥长、分管领导王乐同志为常务副指挥长,副镇长汪加龙同志为副指挥长,张杰、唐述军、詹小虎、李晓贵、李向明、王文明、程云、王辉及各村级林长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林业站。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火灾扑灭后,其扑火经费及善后工作,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章规定办理。火灾案件的查处由防火办协助森林公安机关组织查处,防火指挥部予以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