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撤销泾川镇卫生院晏公分院的函复》(泾卫健函[2019] 187号)要求,现撤销泾川镇卫生院晏公分院。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拟向泾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公示时间:2020年3月20日—2020年4月19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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