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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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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MB19884796/202002-0002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泾安办〔2020〕6号
发文日期:
2020-02-14
发布日期:
2020-02-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4 16:41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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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安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宣安办〔2020〕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提如下要求:
一、 复工复产程序必须严格。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方案,实行企业复产复工审核报备制度,旅游、休闲、娱乐、影剧院等涉及人员密集的企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经营。
二、 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到位。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防控。
三、 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安全复工、安全生产。
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文件下载:
宣安办〔2020〕6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zip【1.5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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