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北苑小区廉租房一二期项目位于泾县建园路与天府路交叉口西南角,其工程建设已实施完毕。现建设单位提出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对该工程进行了规划核实,核实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层数
规划批准建筑面积
建字第341823201100068号
规划核实建筑面积
备注
泾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泾县北苑小区廉租房一二期
1-6层
计容面积24000㎡(不含储藏室面积2031.77平方米)
总建筑25757.4㎡(总计容:23827.3㎡)
经审查,申请人申请事项要件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划要求,拟予以规划核实。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泾县北苑小区廉租房一二期项目规划核实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天,公告日期为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1日。
意见反馈部门: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电话:51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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