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扶贫开发局主要负责人回应:县扶贫开发局主要负责人王局长主动回应《事业单位注销公告》。
事业单位注销公告
根据《关于我县扶贫开发局机构调整设置的通知》(办【2019】6号)文件要求,县撤销泾县扶贫开发局事业单位性质,调整为行政机关。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拟向泾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公示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1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