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大攻坚战> 污染防治(生态环境)> 河(湖)长制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420/202004-00016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
发布机构: 泾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0年第一季度泾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01 10:28
2020年第一季度泾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04-01 10:28 来源:泾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央、省、市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及时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落实。各河长制工作牵头单位迅速行动、主动担责,全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全社会河库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全县河长制工作已初见成效,现将我县河长制工作第一季度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级河长巡河尽职,护河治河层层推进

2020年第一季度,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巡河工作有序开展。县级河长巡河31人次,乡镇级河长巡河369人次,村级河长巡河2726人次。各级河长及牵头单位积极开展巡河,持续推进河库“清四乱”整治行动,确保涉河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二、强化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2019年印发的《泾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暗访工作制度(试行)》及《泾县河流水库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基础上,逐步完善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自文件印发后,县河长办不定期对河库年度重点工作、阶段性重点任务及县级河长巡河交办问题整改等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暗访,2020年第一季度交办问题4件,截至目前,已完成3件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查交办。对来访、来信、来电等反映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限期督办,限期整改,促进河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电话或微信工作群、工作交办单等图文方式实行点对点交办;对河长巡河发现问题,及时赴现场调查核实,并交办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反馈,通过检查交办,县河长制办公室落实完成群众来电投诉件2件,网络投诉件1件,有效遏制危害河湖库生态健康的行为,及时对涉河湖库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三是保障财政经费投入。按期支付了201912月及2020年一季度常态化巡河管护费用30.56万元,确保河道日常保洁管护常态化、长效化。

三、聚焦砂石治理重点,铁腕整治破解困局

 打击非法釆砂、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是河长制重要工作范畴,2020年第一季度开展巡查158次,出动执法人员465人办理水事案件6起,罚款7.55万元。扎实推进治砂治超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有效改善县域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不断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果。

  1. 营造工作氛围,积极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紧紧围绕“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这一主题,制定详细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进村进企业,不断加大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及河长制、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力度,用行动倡导全社会形成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良好风尚。

  2. 及时完善动态资料,完善信息平台信息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县级河长、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信息;集中开展河湖库基础信息搜集整理,对照时间节点按时按量完成河长制水利应用门户系统信息上报;完善安徽省河湖名录图表标注;及时更新完善县、乡镇两级河库“一河一档”和“一乡(镇)一档”,以及县域河湖管理保护的动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