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唐 华 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统一受理、政策咨询、资料组织、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县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备份和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类工作;负责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及使用、更新、管理、维护;负责各类不动产统一登记统计、监测、利用与规划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拟订县级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监督电话:0563-5122593
办公地址:泾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办公时间:夏秋季(5月至9月)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冬春季(10月至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一句话承诺:任劳任怨,献身事业无悔;诚心诚意,服务群众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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