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农业农村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农业农村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MB15605798/201912-0001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2019年度宣城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农工办〔2019〕10号
发文日期: 2019-12-03 发布日期: 2019-12-0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度宣城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3 10:39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度宣城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宣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2019年度宣城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2019年度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宣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宣城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实施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积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做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深入实施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扎实推进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

(二)主要目标。到2019年底,全面实现乡村垃圾收运保洁市场化,85%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完成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改厕3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0%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完成剩余3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力争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50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50%以上;通过“五清一改”行动,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提升;推进落实省“315”示范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完成49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通过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使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收储运和无害化处理。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全面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集中堆放、简易填埋以及小型焚烧炉等。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推行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农村垃圾收运服务,防止农村生活垃圾收而不治。加快市本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支持需要的县市区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

3.全面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各县市区要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再排查,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实施整治全流程监管,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已排查发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基本完成“垃圾围坝”整治及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二)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

1.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全面完成剩余32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50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50%以上。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污水。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乡镇政府驻地采用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城市周边乡镇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步推进管网覆盖范围内农户卫生厕所改造,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污水治理需求。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处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

2.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全面启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情况开展现场抽查,建立黑臭水体汇总台账,制定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逐步消除农村各类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实现农村河湖河长湖长全覆盖,发挥河长湖长对农村水环境保护治理的协调作用。结合全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拆除沟渠堵坝等阻水障碍物,实施河塘沟渠水系连通。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县市区要保障已建成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和位于水源地保护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根据有关环境监管要求,规范安装或升级改造水量计量和运行状况监控系统,定期监测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状况;对设计日处理能力不足20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对照排放标准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状况。定期开展污水治理设施收集系统、终端处理系统的常态化运行巡查维修、设备更换等工作。

(三)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全面摸清厕所底数。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现状大摸底,以县域为单位摸清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建立专门台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农村厕所建设、管理维护、使用满意度等情况,及时查找问题,及时跟踪农民群众对厕所建设改造的新认识、新需求。

2.合理制定改厕计划和方案。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3万户以上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农民新建住房及易地扶贫搬迁、灾后重建等项目,统筹配建卫生厕所,卫生厕所要达到无害化标准。加强村庄公共厕所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旅游村等都要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新建和已有公共厕所要达到公共厕所三类标准。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要按规定配建旅游厕所。各县市区要按照市里部署,以县为单位,按照不同村庄类型,逐村论证,合理制定改厕方案,明确当年改厕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由县级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核备。

3.科学推进改厕工作。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要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组织实施。鼓励农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积极探索粪污肥料化、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坚持建管并重,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作用,鼓励采取政务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

(四)全面启动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发动群众,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推动“五清一改”:一是清理农村黑臭水体。清理沟塘、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科学开展河道疏浚、河沟池塘清淤;二是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畜禽粪便、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三是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四是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五是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六是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引导支持农户开展家园清洁,鼓励和支持农户从注重室内向房前屋后,自主选择房前屋后绿化硬化美化,发展庭院生态种植,建设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等。

(五)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

1.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调整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布局,全力提升规模化养殖场养殖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争创3个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充分发挥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宣州区省级整县推进项目县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市粪污处理模式的多样化、高效化。力争2019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6%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2.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循环利用工程。因地制宜利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推进形成以肥料化利用为主渠道,能源化、饲料化为补充的资源化利用格局。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治理路径,督促规模养殖场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种植基地,采用土地流转、签订粪污消纳协议等形式、推进猪-沼(粪)-粮(果、菜、茶、林)农牧循环模式,“以种定养、种养结合”,实现粪污就近利用。鼓励规模养殖场采取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等处理模式,将畜禽粪污转化为有机肥,推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实施,提高有机肥施用比例,构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长效机制。鼓励利用畜禽粪便养殖蝇蛆、蚯蚓,种植蘑菇等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

3.推进畜禽粪污产业化利用。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纳入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范围,按照“养治分离、专业生产、市场运作”的粪污第三方治理模式,支持各类粪污收、贮、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粪污处理企业,鼓励其对周边中小畜禽养殖场(户)的粪污集中收集处理,通过肥料化等方式利用,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增值。争取国家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推动有机肥终端产品市场化商业化步伐。

4.推进执法监管。通过规模养殖场直连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养殖场污染排放监管,监督养殖场落实粪污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排放不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予以查处。

(六)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

1.加强村庄规划和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工作。加快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突出村庄规划编制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以农房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65%以上。推进建筑规划“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加快改造农村危房。

2.推进中心村建设。启动省级中心村、市级中心村建设。省级中心村重点开展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10项任务。市级中心村重点建设包括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5项内容。

3.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充分利用村庄公共场所、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农田周边、山场和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建设森林村庄;全面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全面推行林长制,做好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文章,不断提升美丽乡村绿化水平。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解决较大自然村通达通畅问题,基本实现组组通硬化路。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

4.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实施办法,根据“一村一档”要求,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和档案建立工作,组织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突出保护重点,划定传统民居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确定保护利用项目。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创A级旅游景区,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

5.开展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现省级卫生县城全覆盖,支持绩溪县、广德县、旌德县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成省级卫生乡镇8-10个,创成若干省级卫生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宣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要按照“十年三阶段四版本”的总体要求, 扎实开展好2019年工作任务,争当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排头兵”。各地要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村委会及相关企业积极性,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部门职责。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发挥好牵头作用,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改善人居环境新的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整合环保、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资金用于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各级财政要预留财政预算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市场化操作和厕所卫生改造,建立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四)强化考核监督。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考核办法》,制定2019年验收及考核细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强化村委会责任,实行工作情况月调度、季督促,年度考核。各地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注重宣传激励。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和教育,宣讲政策要求,开展技术帮扶。要综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与技术,结合宣传卡片、村务公开栏、宣传墙、科技入户等形式,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形成有利工作氛围。积极推荐评选“农村人居环境清洁行动先进县”,并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市、区)

农村改厕

(户)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个)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个)

村庄整治任务完成比例(100%)

1

宣州区

12000

14

 

 

 

 

85

2

郎溪县

4900

5

1

3

广德县

3800

5

 

4

宁国市

3400

0

 

5

泾  县

3500

4

 

6

绩溪县

400

0

 

7

旌德县

2800

4

2

合计

30800

32

3

 注:1.农村改厕省拟下达任务为32700户。我市前期摸排总改造任务约11.7万户,已完成改造约6.9万户。因旌德县已申请调整年度改造任务由4700户调整为2800户,全市任务暂时调整为30800户,具体待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大摸底完成后确定。

2.乡镇污水省拟下达任务为21个。我市总建设任务74个乡镇,已建成42个,剩余32个,计划2019年全面建成。

3.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省下达任务为3个。我市前期摸排总整治任务13个,已完成11个(已提前完成1个),剩余2个,计划2019年全面完成。

4.村庄整治任务完成比例暂按省方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