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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004-00103 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0年3月份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26 09:27
2020年3月份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情况
发布时间:2020-04-26 09:27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编号

来文单位

文件标题

承办单位

是否办结

办理结果

1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请求启动垃圾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及拨付处理经费的请示

财政局

已办结

    3月19日,预下达指标300万元,待下半年视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指标调剂解决,缺口经费再据实予以追加。

2

银保监组

关于补助办公经费的请示

财政局

已办结

    3月25日,已下达10万至县发改委。

3

监控办

关于要求拨付雪亮工程建设所需设计、造价和招标代理经费的请示

财政局

已办结

    3月19日,下达指标120万元至县公安局。

4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批准《泾县太园石子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内新增资源储量协议出让方案》的请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办结

    根据2020年3月6日县政府《关于同意〈泾县太园石子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内新增资源储量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泾政秘〔2020〕35号)中出让方案要求,泾县太园石子场已于2020年3月9日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协议出让,3月11日同矿山负责人就县政府批准的矿区范围、保有储量、出让收益等事项进行商谈达成共识,协商结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泾县太园石子场签订该矿采矿权内新增资源储量协议出让合同,县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和泾川镇政府参与。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交清采矿权出让收益353.16万元。

5

水利局

关于要求解决汀溪河蔡村集镇下游段治理工程及蔡村镇小康河低堰拦河坝不足资金的请示

财政局

正在办理

    3月13日,财政局会同城镇化公司、水利局进行了会商,确定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建设所需资金,在汀溪河、小康河河道疏浚产生的砂石收益中解决,不足部分在县级砂石分成收益中解决。砂石收益由城镇化公司进行测量测算后,财政局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因近段时间该河水流较大,暂未能完城勘察测算。

6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请求批准《泾县2020年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请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正在办理

    关于请求批准《泾县2020年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请示已经县政府批准,并按程序上报市政府,三月初报市政府收文备案,截至目前市政府未正式下达批复。

7

昌桥乡

关于要求奖励土地出让金的请示

财政局

未办理

    截止4月10日,需提供土地报批成本费用,尚未收到昌桥乡提供的资料。

8

财政局

关于榔桥镇要求解决黄田景区洋船屋11户住房整体租赁及搬迁补偿费用的审核意见

财政局  榔桥镇

已办结

    2019年11月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榔桥镇政府负责黄田景区核心区域住户搬迁工作,资金由安徽皖南印象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榔桥镇已于4月3日将相关费用发票报到皖南印象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报账程序。

9

税务局

关于申请拨付2020年第一季度人员经费的请示

财政局

已办结

    已拨付税务局一季度人员经费300万元。

10

文旅局

关于请求追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用于泾县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的请示

财政局

已办结

    2020年1月该项目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为推进我县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已追加预算300万元至县文旅局,由县文旅局根据合同据实拨付,如有结余,年底收回。

11

人大常委会

审议意见通知书(第1号)(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生态环境分局

正在办理

    已要求县直相关单位针对反馈的意见,拿出本单位2020年度工作要点,抓紧实施相关工作任务。

12

人社局    

关于增拨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请示

财政局

正在办理

    就有关政策、程序以及成效,财政局正会商县人社局,发挥上级财政贴息资金效益,推进我县企业发展及个人创业能力和效果的提升。

13

丁家桥镇

关于请求解决丁家桥镇2020年小岭村道路建设项目经费的请示

财政局  交运局

正在办理

    财政局会同交运局进行了会商,提出办理建议,赴丁家桥镇小岭村进行了现场勘查并确定了工程概算。

14

蔡村镇

关于要求补助蔡村镇爱民村大坑组地质灾害点实施治理及搬迁经费的请示

财政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办结

   蔡村镇爱民村大坑组地质灾害点实施治理及搬迁经费共计约79.71万元。鉴于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县财政预算安排仅100万元,由蔡村镇先行实施爱民村大坑组地质灾害点实施治理及搬迁工程,待汛期结束后,根据工程审计结算结果在今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预算中酌情安排补助资金,剩余部分在2021年县财政预算中安排,县财政预算总体补助不超过80%。先行在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中安排30万元,剩余资金在2021年地质灾害经费中安排。

15

城镇化公司

关于请求《泾县小路口安置房(暂定名)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的申请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正在办理

   目前正在审核《泾县小路口安置房(暂定名)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材料。

16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蔡村镇蔡村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请示

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蔡村镇

已办结

   《关于蔡村镇蔡村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请示》已获县政府批复,现已与意向人签订意向书,正在办证过程中。

17

住建局

关于要求返还2019年度水资源费的请示

财政局

正在办理

    财政局需核实2019年水资源缴库情况,再根据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计算提出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