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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005-0001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教育】关于我县小学低年级、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复课时间的通告(第17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06 13:10
【教育】关于我县小学低年级、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复课时间的通告(第17号)
发布时间:2020-05-06 13:10 来源:泾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有序做好全县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4号)》,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照分批错峰开学的原则,现就我县小学低年级、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复课时间通告如下。
     一、5月7日,全县小学一、二、三年级和特教学校开学复课。
     二、5月11日,全县幼儿园(含看护点)开学,根据幼儿家长意愿实行按需弹性入园。
     三、5月15日起,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准备到位一家、同意复课一家”的原则恢复线下培训。
     全县各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二)》等文件规定,科学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周密组织师生安全返校,确保返校平稳有序。



泾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