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福于2020年5月15 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高正发、李兰英,位于泾县泾川镇公安巷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高家福名下。联系电话:0563-5122593
不动产权证书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公告到期日
备注
泾房权(完全)字第0841号
高正发
李兰英
高家福
房屋
泾县泾川镇公安巷
2020年6月8日
住宅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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