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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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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588/202002-0002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泾人社〔2020〕20号
发文日期: 2020-02-27 发布日期: 2020-02-2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10:41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人社局关于印发《泾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泾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泾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

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办法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宣人社秘〔2019〕352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县长专题会同意,现就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内容

(一)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139个月)确定。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对全县65-74周岁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元高龄基础养老金,75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元高龄基础养老金。

(二)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的调整机制。根据我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和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水平情况,合理调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灵活选择。从2020年1月起,将缴费档次标准统一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引导有能力的参保人员选择中、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长得。

(三)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激励机制。根据我县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状况,适时、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城乡居民适当增加缴费补贴。从2020年1月起,将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200元补贴60元,缴费300元补贴6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50元,缴费1500元补贴200元,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缴费3000元补贴200元,缴费4000元补贴300元,缴费5000元补贴300元,缴费6000元补贴4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

三、资金来源

对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参保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承担50%最高补贴100元,其余部分由县财政承担。高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进行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项财政补助、补贴标准测算和调整工作,做好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经办服务等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全面准确解读政策,突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宣传重点,增强高档次缴费吸引力,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提高个人账户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