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公共文化体育> 政府购买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62C/202005-00045 组配分类: 政府购买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发布机构: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20 08:23
泾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20 08:23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现将泾县2019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级下达泾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2019年度我县共有5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需发放奖扶资金160.8万元,由中央承担。
(二)县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教〔2019〕611号)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资金。1.安排21万元用于村级文化协管员工资补助;2.安排24.84万元用于我县16名文化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3.安排20万元用于一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 4.安排94.96万元用于11个村(社区)农民文化乐园建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年初和6月,县财政将160.8万资金下达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即专项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上级资金到位后,县财政及时将资金全额下拨,通过村级文化协管员工资补助、建设农民文化乐园等5个项目,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行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5〕527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个绩效评价,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近年来,我县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完善和提升,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营造了良好的农村文化活动氛围,保障了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一、截止目前,我县有1个图书馆, 1个文化馆, 1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完成116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村级文化信息共享设备实现全覆盖,聘用21个村级文化协管员。
二、2019年,我县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图书馆和文化馆文化主阵地、生力军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共创作各类文艺作品10余件,开展各类文化活动300余场次,惠及群众50余万人次,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累计接待群众90万余人次。
三、2019年成功举办第九届“泾川风”群众文化活动周、泾县桃花潭龙舟赛民俗文化旅游周、“我和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书画展、诗词创作及吟诵大赛三项文化活动。其中桃花潭龙舟赛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县融媒体中心通过网络进行了直播,活动吸引30余万人次的关注量。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我县共安排了1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11个村(社区)农民文化乐园建设,截止到2019年12月底,3个村按期完成了建设并通过验收,资金全部奖补到位;2个村按期完成了建设并通过验收,但验收需提供的材料不齐全,后续资金未拨付;6个村因工程进度等原因未能在当年完成建设任务,后续资金未拨付;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计划在2020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后续资金未拨付。以上问题我局已下达督促通报,要求承担建设任务的村加快工程进度,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并通过验收。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本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模块进行公开,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