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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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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486354772J/202005-0001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气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气象局灾害性天气跟踪及叫应服务流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30 发布日期: 2020-05-30
有效性: 有效
泾县气象局灾害性天气跟踪及叫应服务流程
发布时间:2020-05-30 15:01 来源:泾县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规定》(气发〔2008476号)、《基层气象台站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警服务业务基本要求》(气预函〔201631号)和安徽省气象局《安徽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规定实施细则》(气科函〔20097号)、安徽省气象局《基层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标准规范(试行)》(气减函〔201616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工作,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特制定本流程。

一、预警发布

值班人员应根据不同的预警类型、级别和影响对象采取相应的发布手段。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效预警服务手段,确保预警服务信息快速传递给相关人员。

(一)蓝色预警

1)公众用户: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发布。

2)决策用户:通过传真、邮件、政务办公系统等方式发布;对重点区域党政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及村防汛责任人、信息员等通过手机短信发布。

3)部门内相关人员:通过内部办公系统(短信提醒)发给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上一级气象台长及可能影响的下游市县局业务台站。

(二)黄色预警

1)公众用户: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大喇叭、显示屏发布。

2)决策用户:通过传真、邮件、政务办公系统等方式发布;对重点区域党政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及村防汛责任人、信息员等通过手机短信发布。

3)部门内相关人员:通过内部办公系统(短信提醒)发给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上一级值班气象台长及可能影响的下游市县局业务值班人员。

(三)橙色预警

1)公众用户: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大喇叭、显示屏等多种手段滚动发布。

2)决策用户:通过短信发至市、县政府分管副市(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部门及影响区域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传真、邮件、政务办公系统将纸质材料一并发送。同时,对重点区域党政负责人、应急管理部门及影响区域相关部门负责人,由值班领导电话报告;对乡镇及村防汛责任人、信息员等采用电话拨号语音提醒。

3)部门内相关人员:通过手机短信、内部办公系统(短信提醒)发给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可能影响到的下游市县局,并通过电话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服务信息及服务情况,同时电话告知可能影响的下游市县局业务值班人员。

(四)红色预警

1)公众用户:针对重点影响区域启动手机短信全网发布,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大喇叭、显示屏等多种手段滚动发布。

2)决策用户:通过短信发至市、县政府县长、分管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部门及影响区域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传真、邮件、政务办公系统将纸质材料一并发送。同时,对重点区域党政负责人、应急管理部门及影响区域相关部门负责人,由主要领导电话报告;对乡镇及村防汛责任人、信息员等采用电话拨号语音提醒。

3)部门内相关人员:通过手机短信发给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可能影响到的下游市县局业务人员,并通过电话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服务信息及服务情况,同时电话告知可能影响的下游市县局。

二、预警签发制度

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由县气象台台长签发,橙色、红色预警由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签发。

三、预警叫应服务流程

1.实时监控——监测到上游地区出现灾害性天气即将影响到本辖区或接到上级气象台站指导信息,立即通知业务负责人并向上级气象台站汇报。

2.气象灾害确认——根据上级指导意见或上游联防信息,认真会商研判,确认灾害种类、强度、影响地区及对应的预警服务级别。

3.开展服务。

1)根据预警级别制作预警服务产品,参照预警服务方式,对照灾害落区、种类和级别选择服务对象、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发送预警服务产品(业务平台一键式发布;政府内网信息上报等不能实现一键式发布的渠道,分优先级进行逐个服务),20分钟内完成预警发布。(业务平台一键式发布在10分钟内发布)

2)通知叫应:按照灾害性天气影响程度和预警级别(见下表)分别由预报业务值班人员通知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叫应县领导及影响区域重要单位责任人,暴雨、暴雪、大风、雷雨大风预警在10分钟内完成对关键预警责任人的叫应。台风黄色以上预警根据台风强度和登录时间地点提前完成叫应。大雾红色预警由预报业务值班人员直接短信叫应交通部门。






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标准表

 

台 风

暴 雪

 

雷雨大风

大 雾

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4.跟踪监控服务——

1)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影响系统的跟踪监测,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

2)保持与上级气象台站的会商,按照指导意见适时升级、变更、解除预警,编辑、发布预警产品。

3)跟踪通知叫应。在预警级别由低级变更至橙色或红色时,业务负责人及时通知局领导、局领导叫应县领导及关键责任人。

4)在预警信号升级、变更、解除时及时面向社会公众、决策用户跟踪开展服务。

5.灾情调查及服务评估——

1)有灾害发生时,按照灾情上报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灾情信息;并根据民政、应急部门共享的灾情信息,及时跟踪续报。

2)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开展灾情调查和灾后评估工作。重大灾害过程结束后,及时开展服务效益评估,结束24小时内,上报过程服务总结。

3)重大灾害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报告标准及时向省、市局办公室报送重大突发事件报告。

四、灾害性天气跟踪留痕

本局开展气象预警服务时,要建立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工作台账,将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填入《天气预报预警服务日志》(见附件),实行全程留痕管理,次年1月须将本年度的记录表作为本单位档案进行存档。对因跟踪留痕工作组织落实不到位而造成气象服务重大失误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



 天气预报预警服务日志


 










单 位:      气象局

日 期:       


宣 城 市 气 象 局 制


日期:         值班员:                 带班领导:     

上级指导意见(包括省、市会商意见、上级指导预报、预警信号、相关通报提醒)

中央台:

省台:

市台:

本地值班员意见(包括预报意见,预警信号、实况监测警报发布意见):

部门会商

会商时间

会商单位

会商方式

会商主题

会商结论及产品制作发布

灾害性天气监测情况:

天气联防情况(包括上下游相关台站通知或提醒以及基层信息员报告):

叫应记录:

 

 

 

 

 
报告台长    报告带班领导    报告局长    叫应相关部门

 
     联防下游台站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接收人

具体内容

预警发布情况

编号

类型

级别

制作

时间

签发人

发布渠道

短信

微博

微信

传真

电视

广播

其他

当天的服务重点及决策服务材料制作情况

地方政府及部门防御措施

灾情上报           □未出现      □已初报      □已续报       □已终报

灾情情况:

舆情应对情况(新闻发布、媒体采访等):

其他需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