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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MB1128612F/202001-00016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泾县供销社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征求《泾县供销社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20 09:08
关于征求《泾县供销社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0 09:08 来源:泾县供销社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基层社、系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就《泾县供销社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各基层社、系统内专业合作社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月20日-2月2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泾县供销社办公室刘敏

     联系电话:0563-5029830

     电子邮箱:dwjxgxs@163.com


              泾县供销合作社

             2020年1月20日



泾县供销社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消费扶贫是供销社发挥自身流通优势,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根据安徽省供销社《安徽省供销合作社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泾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县供销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发挥供销社优势,以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主动参与消费扶贫

      将消费扶贫纳入“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结合“我为贫困户办实事”和“我为贫困户销售农产品”活动,鼓励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村、贫困户产品。机关工会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

      (二)多平台拓展销售渠道

      依托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开展“会展扶贫”,积极参加农交会、茶博会、展销会等,协助设立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优势农产品。系统内有条件的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要积极主动到贫困村开展业务对接,创造条件开展项目合作,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做好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引导推广“电商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

      (三)积极推进电商扶贫

      鼓励、支持推进电商企业挖掘自身经营和产品优势,积极扩展线上经营。挖掘、培育适合线上推广的农特产品,积极与全国总社“供销e家”对接,利用各级供销社电商平台为贫困地区开展电商业务提供服务。积极为贫困地区挖掘和培育适合电商销售的特色产品,提高线上销售量,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电商培训力度,带动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系统内各类电商平台要通过设立扶贫馆、扶贫频道等方式,助力贫困地区农产品线上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股室、基层社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把消费扶贫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以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明确专人负责消费扶贫工作,根据职责分工、进度安排和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力的工作举措。要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本单位“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股室、基层社要加强工作跟踪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本系统消费扶贫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举措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推广

      各股室要及时梳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认真总结提炼消费扶贫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系统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