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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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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30E/202005-0005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交警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27 15:18
交警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05-27 15:18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和摩托车的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195起,占事故总数的68.7%;导致57人死亡、187人受伤,分别占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总数的58.2%、80.6%。

行动重点: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重点道路

农村县道乡道、国省道沿线集镇路段,以及县乡村道路平交路口、骑路市场、行政村主要进出口、车流量较大的农村公路与国省道交汇处。

以城市商业区、居住区、行政办公区、学校周边道路、城市主次干道以及事故多发的城郊结合部道路。

(三)重点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酒驾醉驾、逆向行驶、涉牌涉证、闯红灯、未按规定系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重点车辆

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


泾县交警提醒大家;

广大人民群众都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