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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泾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24 08:45
关于《泾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24 08:45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改革领域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风险导致灾难”意识,以安全生产“四责”联动落实为主线,以发现和消除隐患风险、防范事故和灾害为目标,按照“编成组、绑定户、核定量、频重访”要求,逐级逐行业建设逻辑网格,健全完善隐患问题发现、解决、督考闭环机制,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纵向贯穿、企业全面参与、政企双轮驱动”的网格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监管全过程的程序穿透,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泾县实际,县应急局牵头拟定了《泾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创新应急管理监管模式,增强应急管理监管效能的迫切需要,是国务院安委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提升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是全面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结合我县实际,使应急管理体系延伸到基层,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一是确定县、乡、村三级网格的组成架构,理清应急处置流程;二是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加快应急响应速度;三是落实网格员考评奖惩措施,调动县乡村两级网格调度员信息员的积极性。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制定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建成体系完整、功能完备、责任明细、运行便捷,覆盖县、乡镇(县开发区)、村(社区)的三级应急管理网格化防控救援体系。构建三级应急防控救援网格,建立应急信息化平台,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应急预警机制。

五、主要任务

(一)构建上下联动的逻辑网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按照行政区划分行业分层级建立区—街道—村(社区)—责任区四级安全监管网格。

(二)实名制落实网格管理责任。按照“法定、商定”原则,划清属地基层管理网格和各行业管理部门网格的各自管理对象,实名制落实每个行业领域、每个网格和每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三)建立应急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联网,实地核查,查清各级网格内所有安全监管对象基本信息、安全风险点和安全生产状况,采集录入至泾县信息平台系统并实时动态更新,做到管理辖区清、监管责任清、工作标准清、管理对象清、风险隐患清。

(四)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监管。结合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事故情况,综合评定企业安全等级,原则上由高到低划为ABCD四级,合理确定每家企业检查频次。

(五)加强重大隐患和高危风险的频重访。对检查(巡访)中发现的隐患和企业报送的隐患问题要建账入库,清单管理、滚动清零。对存在高风险点的企业,加大重访频次,督促企业落实管控措施,防止风险失控升级为隐患、隐患失控演变为事故。

(六)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登记、流转、整改、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明确和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隐患销号流程和应急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整治不挂空档、不留盲区、落实到位。

(七)压实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指导各类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支持和鼓励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智能管理,网格员通过移动终端对设备设施运行状况扫码检查。企业对排查出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并通过管理平台实时报送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八)加强安全生产网格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区统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或融入既有网格化监管工作平台系统,推动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录入和动态更新、事件派送交办、现场处置、结果反馈、整改复查等事项的信息化管理。

六、创新举措

(一)建立应急信息化平台。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开通APP信息系统,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系统。

(二)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专长兼备、平战结合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乡镇(县开发区)组建以民兵、预备役、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为主体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中队;组建村党员干部为主体的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分队。

(三)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合理规划建设县、乡、村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健全县、乡、村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明确县乡村应急物资储备责任,保证灾害或应急救援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物资能及时运抵救援现场。

(四)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建设覆盖县、乡、村、组的应急广播体系,利用县应急管理网格信息化平台发布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类应急预警信息。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应急管理负总责。

县政府成立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政府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各乡镇分别成立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筹措,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和审计。开展网格化管理绩效评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排查,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风险点,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将经验丰富、责任感强、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基层干部纳入到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中来。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各乡镇网格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四)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制度,严格考核。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对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应急信息虚报、瞒报和漏报等行为,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