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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蔡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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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4027/202004-00037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泾县蔡村镇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蔡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预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28 09:10
蔡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预案
发布时间:2020-04-28 09:10 来源:泾县蔡村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切实做好2020年“五一”期间(51日—5日,共5天)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村级林长为该村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岗位责任人,地段责任人,各村生态护林员要履职尽责、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巡查,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林业站、各村委会要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特别是游客较多的旅游风景区,更要加强宣传力度。

三、严禁野外用火,严管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发生: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及村级防火应急队伍随时做好准备,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准备充足的扑火器材,一旦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对非法野外用火且不听劝阻的,可直接向马头森林派出所报警(报警电话:5400141)。

四、镇级林长、联系村负责人、林长办对村级防火值班进行不定时巡查、督查,若发现脱岗,将追究脱岗人员相关责任。

 五、值班调度:值班时间为51日至55日,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迅联络畅通,不得关闭手机。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进行报告(镇党政办电话:5430286,镇林业站电话:2666284),值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确保万无一失。不得越级上报、瞒报、迟报。

六、森林防火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时(以县气象局前一天下午气象预报为准,本镇林长制群前一天下午转发),启动本预案。

七、本预案未尽事宜,按《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