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部分事业单位调整设置的通知》(泾编[2019]5号)文件要求,现撤销泾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拟向泾县事业单位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公示时间: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29日)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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