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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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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14Q/202006-00011 组配分类: 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结果通知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08 11:14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结果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0-06-08 11:14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泾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经过会议研究同意,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泾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估算价:100万元

三、选定方式:R直接选定□随机抽取□竞价□比选□公开招标□县政府研究

四、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代理服务费(或计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计费,即中标价乘以1.5%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

请你单位于本通知书下发起3日内,到本单位签订代理委托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8056339107

 

                                                       泾县司法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