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泾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泾政办〔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组织申报、初审、会同县财政局复核和6月8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拟预奖补黄村镇花林村等125家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资金34.95万元;11个乡镇335名贫困户享受参加电商培训资金3.3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8日至6月12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63-5035160 邮箱:415691535@qq.com
附件:拟兑现2019年度电商服务网点奖补资金情况表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6月8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