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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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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728W/202006-0004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20 09:37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06-20 09:37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复函


民革宣城市第七支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提升城市品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物业管理工作。今年年初,“实施城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工程”作为夺取城市提品大会战阶段性胜利的重要工程被写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经过研究部署、考察调研、调查摸底、座谈交流、草拟方案、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等程序,县政府于4月28日制定出台了《泾县城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我县实施城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一、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推进,督促物业企业提升服务水平。我局将积极配合泾川镇人民政府,组建行业专家库,定期对各住宅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大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挂钩。全面开展物业服务项目评定和末位物业服务项目挂牌提升,奖优罚劣;规范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全面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在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准入管理方面,实行招大引强、培优育强。构建公正公平、自强自律、有序竞争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形成末位淘汰和自我激励的倒逼机制,促进物业管理服务市场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推进落实属地管理,明确管理机构,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近年来,我局积极配合泾川镇人民政府依法规范业主大会成立及业委会换届程序,开展业委会成员任职资格审查,推行业委会成员任职前培训制度、任职承诺制度,签订不履职自动辞职承诺书。今年起,我局会同泾川镇人民政府推行居委会、业委会“交叉任职”,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或委员。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退休人员及热心公益人士进入业委会,充分发挥业委会作用,弘扬正能量,完善业委会工作制度,推进业委会规范履职。

5月8日,我局房管中心印发了《关于物管小区推行楼宇管家制度的通知》,指导督促城区物业等级服务住宅小区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楼宇管家制度。要求楼宇管家以楼栋、单元或楼层为单位建立业主QQ或微信群组,为业主搭建一个沟通交流、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服务平台。楼宇管家第一时间负责报修受理、投诉处理、业主回访、日常巡查,收集业主各类诉求和意见,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同时,房管中心将开展物管小区推行楼宇管家制度情况督查,督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做为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和续聘物业服务项目的重要评价依据。

三、加强物业管理法规、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提升物业各方法律意识。我局在县创建办的指导下,会同泾川镇人民政府持续加强物业管理法规、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我局利用网络、宣传栏、宣传单页等形式,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挥党员干部职工带头作用,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市民公约、小区管理规约,在小区内禁止违法建设、违规装修、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公共空间等不文明违规行为,按时缴纳物业费,为城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基层调解机制。在县司法局、泾川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帮助下,我局积极参与引导城区各社区、物业管理区域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室,聘请具有一定法律法规知识和矛盾调解能力的人员或热心志愿者从事辖区内物业纠纷调处工作。

四、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减少开发遗留问题对后期物业管理的不利影响。近年来,我局指导督促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新建物业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履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义务。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明确隐蔽工程质量问题修复责任。

五、新建住宅小区在交付使用前,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以及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组织对住宅小区各项建设指标、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和各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等进行核查。并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不合格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不予全额解控”的规定。

六、建立物业管理县级议事协调机制,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职责。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已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一把手为“双组长”的泾县城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工程领导组。专项整治期间,定期召开调度会议,每月听取整治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由泾川镇人民政府建立城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管理机构,所属城区各社区配备专职物业工作人员,负责实施城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工程,研究解决城区物业管理重点问题。由县直有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和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扎实有效地推进城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各项工作。

七、完善三无零散住宅楼的托底管理和强制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过渡衔接管理制度。“三无”小区和零散住宅楼,由于物业管理区域偏小,无基础配套设施,不利于统筹物业管理资源和实行专业化精细管理。2019年,我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对26个老旧小区(三无小区)项目、5个新建三无小区项目以政府补贴为主、物业收费为辅的形式招标采购物业服务。其中26个老旧小区(三无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29.15万㎡,平均建筑面积仅1.12万㎡,由于点多面散,无围护开放式居民点,现实行单项保洁;5个新建三无小区项目,因水岸都市、帝一景项目业委会与中标人无法达成服务协议,现八达万隆、汇金小区和绿城名苑三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5.82万㎡的物业实行等级服务。根据《泾县城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县政府已确定城区各社区成立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三无零散住宅楼的托底管理和强制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过渡衔接管理。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补贴,补齐三无零散住宅楼由于规划设计标准低、基础设施先天不足、管网跑冒漏滴现象严重、规模面积普遍偏小等原因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和弃管项目过渡衔接管理困难的短板。

一个优美、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是城市居民的追求,也是住建人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下一步,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发力、全力配合泾川镇人民政府、城管执法局等单位,践行宗旨守初心、履职尽责担使命,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当前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住建局(张林13956607895)


2020年6月10日











抄送:县政协办、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