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交复〔2020〕25号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复函
曹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丁家桥李园村境内(李元、花石、丁渡)自然村组道路与322省道交叉口路面拓宽,降低坡度及五甲组省道路面安装震荡标识和警示报闪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和了解,并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已对该路段增设了爆闪灯等安全警示标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泾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赵升
联系电话:13856333827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9日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9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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