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交复〔2020〕6号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复函
明祥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205国道与乡村道路“T”型特殊路口增设减速设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路段沿乌溪村方向视线不良,且有陡坡。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沟通。经实地了解,目前,牛岭水库大坝工程即将开工建设,大坝建设的进场道路已安排在乌溪村南侧G205国道,距Y013与G205交口约590m处设置临时道路,保证施工车辆不走该处通行。下一步,牛岭水库建管处还将考虑对乌姚路及通往牛岭水库拟建坝址的道路实施二级公路改造,有效的解决此处的交通安全隐患。短期内,我们将结合正在实施的205国道美丽公路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感谢您对泾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C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赵升
联系电话:13856333827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9日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9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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