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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007-00015 组配分类: 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启动防汛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06 11:07
关于启动防汛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6 11:07 来源: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防指成员单位:
  7月2日以来,我县持续强降雨,局部大暴雨,全县江河库水位上涨迅猛。截至7月6日18时,陈村水库水位118.13m, 超汛限水位1.13米;青弋江泾县水位33.2m,金水大桥水位39. 4m,均已超过警戒水位。据气象部门预报,6-8日我县仍有明显降雨过程,省、市水利部门已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I级应急响应,根据《泾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县防指决定于7月6日20时,将防汛III级应急响应提升至II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雨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进一步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加强防汛应急值班,必要时,从县防指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值班力量,保持信息畅通。
  二、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把防汛抗洪作为当前第一要务,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全面进入实战状态,县防指成员单位、乡镇防指按照预案要求全力做好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防汛抗洪抢险和排涝减灾救灾工作。
  三、 进一步加强中小河流、小水库、圩口、尾矿库、险工险段及在建工程等的巡查防守,依法依规精准调度水工程,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和队伍,随时做好准备,发现险情及时有效处置。
  四、 突出山洪地质灾害点、临山涉水旅游景点、城市防洪等的防御,提前转移危险区人员,及时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 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预案分工,通力协作,全力投入防汛抗洪工作,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