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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95Y/202007-00007 组配分类: 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发布机构: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查济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07 15:39
关于查济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07 15:39 来源: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皖南印象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查济景区停车场收费申请报告》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 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查济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批复如下:
一、查济景区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为:9 座及以下的汽车 10 元/辆;11 座—31 座汽车 15 元/辆;31 座以上汽车 20 元/辆。

二、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主体、车辆类型、分类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 12315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文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执行期间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