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0年7月7日,陈女士通过“泾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房屋进水,没地方居住。
答:来电人,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经过调查,并结合您户目前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1、因7月6日,雨量过大,造成您户积水,不能居住,建议先搬离,开发区可帮您协调临时居所,费用自理;
2、对您户要求拆迁的意愿,开发区管委会已将您户房屋纳入城区古塘区域改造范围,等县拆迁指挥部统一安排;
以上是开发区管委会对您此次反映的问题所给予的答复,感谢您对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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