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调整《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部分指标的请示
县政府:
《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由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2020年3月13日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邀请了相关专家召开了论证会。2020年4月25日规划方案报县规委会审议。2020年6月15日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初步设计评审,并提出意见,设计单位已按会议意见修改完毕,考虑到初步设计涉及到造价概算,对面积的统计更为详细与准确比如檐下空间、架空空间、连廊空间以及闷顶空间都纳入了统计,同时在相关设备专业介入后提出了各类设备用房的需求,因此在不减少原有功能用房面积的情况下增加了设备以及辅助用房的面积且建筑外立面二次装修会向结构墙体外扩一些的面积,初步设计也做了一定的预留。故对原建筑方案的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报如下:
1、总用地面积:106885m2
2、建筑面积:74100m2
3、总建筑面积(计容):66000m2
4、建筑占地面积:24823 m2
5、机动车车位:319台(轿车300台,大巴19台)
6、容积率:0.617
7、建筑密度:23.22%
8、绿地率:40%
建筑物面积一览表
序号
建、构筑物名称
占地面积(m2)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m2)
计容建筑面积(m2)
1
普通教学楼
1920
4
5228
2
拓展教学楼
1992
5314
3
综合楼组团
(包含行政主楼、图文信息中心、学术报告中心)
5906
5
20081
11981
普通学员楼
7092
28670
专家工作站
1178
2142
6
后勤服务中心
3973
7543
7
文体活动中心
2762
5122
现按《城乡规划法》规定具文上报,请县政府批准实施。
特此请示
附件:1、《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文本
2、泾县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第二号)
3、关于要求批准《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请示
(联系人:武汉 联系电话:1805638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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