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002-00441 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问责情况】关于琴溪镇扬子鳄整改工作及相关负责人的批评通报 文号: 泾政秘〔2020〕16号
发布日期: 2020-02-10 15:45
【问责情况】关于琴溪镇扬子鳄整改工作及相关负责人的批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2-10 15:45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近期,在市级明察暗访中发现泾县琴溪镇琴溪村刘冲组一点位(118.460346E,30.71899N;位于保护区核心区)有未经批准擅自修路(路面加宽,并铺设矿渣)并移动核心区界桩的现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自扬子鳄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全县头等大事,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硬的工作举措、最强的责任担当,举全县之力抓紧抓实。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是,2019年12月27日,泾县扬子鳄保护站在巡查中发现,位于扬子鳄保护区双坑片区实验区内的琴溪镇琴溪村刘冲组道路未经批准违规修建,虽然琴溪镇立即进行整改,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2020年1月8日,该道路又违规修建,再次被泾县扬子鳄保护站巡查发现。这充分暴露出,琴溪镇在扬子鳄整改工作中存在不严不实、监管不紧不细等问题,影响了我县扬子鳄整改工作对外形象。

此次问题中,琴溪镇副镇长卫勇才同志作为琴溪镇分管扬子鳄整改工作的负责人,对保护区内问题排查不到位,履行监管职责不严;琴溪镇琴溪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王浩同志对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工程建设屡次未经报批擅自施工。经研究决定,对卫勇才、王浩两位同志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要求琴溪镇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同时认真举一反三,加大对保护区明察暗访和日常巡护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扬子鳄保护区整改工作。

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时刻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自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在“生态泾县、绿色发展”中再立新功。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