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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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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30E/202007-0004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推进开展“江淮义警”工作的通知 文号: 泾公网传[2020]75号
发文日期: 2020-07-29 发布日期: 2020-07-2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推进开展“江淮义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9 15:46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淮义警工作是安徽公安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群众工作举措,可以运用“江淮义警”微信平台及时有效发现治安问题、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县局自2018年安徽省江淮义警平台上线后同步开展接处警工作。平台设置在指挥中心大厅视频巡查席位,每日值班的视频巡查员兼江淮义警平台24小时值守工作,接受群众通过互联网微信软件报警、咨询或求助。

“江淮义警”微信平台秉持“人人参与、共享共治”的设计理念,目前已开通“我要举报、我要当义警、我要破案、我要追逃、我要办事、我的贡献”6大功能模块。

通过“江淮义警”微信平台,一是群众发现身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和公共安全隐患,可随时随地通过上传文字、语音、图片、视频、位置等信息举报;二是群众通过实名认证可在线加入义警队伍,积极响应平台发布的活动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交通管理、安全宣传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工作;三是对公安机关尚未破获的案件,群众掌握相关线索后,可通过平台提供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发挥的作用,给予现金奖励;

根据泾县公安局工作要求,现将《全省公安机关江淮义警微信平台工作指导意见》(皖公情指〔2019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警种职责抓好落实。此项工作纳入县局指挥中心绩效考核,各单位通过指挥中心上报的本辖区义警活动信息被“江淮义警”公众号刊登采纳的每条加0.3分。 全县各派出所应于6月底前成立本辖区义警队伍(不少于5人),每月应至少开展一次义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