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
面积
(㎡)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每次
增价
幅度
竞买
保证金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0-32
泾县琴溪镇QX-XYC-01地块D宗地
6166
娱乐用地
≤1.4
≤40%
≥20%
40
232
15
140
2020-33
泾县琴溪镇QX-XYC-03宗地1号地块
3358
≤0.3
≤35%
≥10%
111
10
66
2020-34
泾县琴溪镇QX-XYC-03宗地2、3号地块
3392
≤0.2
112
67
2020-35
泾县琴溪镇QX-XYC-03宗地4号地块
1357.5
45
2
27
2020-36
泾县琴溪镇QX-XYC-03宗地5号地块
2573
≤3.0
116
70
2020-37
泾县琴溪镇QX-XYC-03宗地6、7号地块
15744.6
≤1.5
590
20
354
2020-41
泾县汀溪乡大南坑一号地块
6666
旅馆用地
≤1.0
≥15%
340
204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系琴溪镇政府、蔡村镇政府和汀溪乡政府委托交易地块,由委托方负责交地,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空中杆线、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勘验、迁移,委托方负责协调。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二)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缴清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四)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方案附后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五)出让地块均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二)上述2020-32、33、34、35、36、37六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系琴溪镇政府和蔡村镇政府委托出让商服用地,要求竞买人对上述六宗地块统一规划(根据提供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合理安排总地块建筑密度和绿化等指标)、统一建设、同时竞买,竞买人须同时缴纳上述六宗地块竞买保证金参加六宗地块竞买,并对上述六宗地块进行整体报价。
(三)本次公开出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
三、出让方式
1、地块以总价出让。2、报名竞买者超过两家(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两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四、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地点:2020年8月19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公开挂牌时间、地点:2020年8月19日11时至2020年9月2日16时在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挂牌揭牌时间、地点:2020年9月3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五、联系方式
1、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万先生 邓女士
联系电话:0563-5123237
联系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汪莎濛
联系电话:0563-5124206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竞买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泾县支行 账号:100230061890010001
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0327748510300000026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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