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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30E/202008-0000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公安局7月份行政处罚数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03 10:32
泾县公安局7月份行政处罚数据
发布时间:2020-08-03 10:32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汪某荣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919********33 泾公(泾川)行罚决字〔2020〕371号 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2020年5月27日20时许,泾川派出所民警汪美刚、曹胜鹏等在晚上巡查宾馆中发现,泾川镇太平湖市场小区三楼舒意旅社303号房间内入住旅客为吴某平(男),而该旅社经营负责人张某荣(男)未在登记系统内登记吴某平身份信息,准予其入往在该旅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罚款 罚款五百元整 0.050000 2020/06/17 2020/06/17 2020/12/30 泾县公安局泾川派出所 11341729003258330E 泾县公安局泾川派出所 11341729003258330E 1 一年 341823 2020/06/17 公开 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