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黄村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黄村镇>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5333/202005-0007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泾县黄村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黄村镇重大突发事件维稳应急处置预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21 11:02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黄村镇重大突发事件维稳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0-05-21 11:02 来源:泾县黄村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建立健全我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社会安全事件”中的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的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和重要部门、重要公共场所,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堵塞国道、省道和城县主干道,群体性械斗等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若发生10人以下的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党组织、村负责处置;若发生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突发事件,事发地村(单位)应急分队应迅速赶到现场,稳控局势,严防事态扩大,同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请求处置,在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人员赶到后移交指挥权,并介绍有关情况;若发生5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人员应立即赶赴第一现场,稳控局势,掌握情况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请求处置,在县处置指挥人员赶到后移交指挥权,并介绍有关情况。

(二)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启动应急预案后,有关村和各有关部门要在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合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处置工作各环节衔接有序。

(三)依法处置、果断应对。根据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现场情况正确指挥决策,坚持慎用、善用警力和强制措施,做到宣传公告不到位不强行处置,警力不足不强行处置,没有把握控制局势不强行处置;对发生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或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应及时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四)以人为本、正确引导。坚持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处置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解决问题,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负责按照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及时确定处置工作启动时间、范围、地点,明确指挥部组成人员和相关村、单位职责。

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综治维稳的镇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纪委、武装部、组织办、关工委、宣传办、工会、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民政所、经发办、卫计办、安监站、派出所、财政所、城建站、人社所、国土所、农综站、卫生院、林业站等。指挥部下设6个组:

1、综合协调组。由镇综治维稳办为组长单位,镇派出所、司法、信访、国土、林业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各方面情况及时分析研判,研究对策和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有关村和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医疗救助组。由镇卫生院为组长单位,镇卫计办、人社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护和老弱病残人员的护理。

3、情报搜集组。由镇纪委为组长单位,镇派出所、人社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获取情报信息。

4、舆论宣传组。由镇宣传办为组长单位,镇文旅办、组织办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舆论引导,发布相关信息。

5、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为组长单位,镇财政、城建、安监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车辆、物资、警械、防爆及照明、灭火等设备、器材购置与储备,参与处置人员生活安排,负责现场财物损失情况的核查。

6、培训演练组。由镇武装部为组长单位,镇民政、国土、农综、林业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全镇应急处置队伍进行技能、法律培训。

(二)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合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我镇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我镇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示,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相关建议;

3、研究、制订事件处置措施,组织协调相关村和镇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督;

4、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镇建立应急处置队伍。镇政府建立一支以镇机关干部为主体的应急处置队伍,派出所建一支应急处置队伍,这两支队伍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力量。各村、有条件的镇直单位和企业需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综治维稳志愿者队伍,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辅助力量。从而逐步形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网络。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加强信息工作。各部门、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各种公开、秘密渠道,建立健全覆盖面广、灵敏畅通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把握各种社会矛盾的发展动向,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要加强值班和请示、报告,实行昼夜值班制度。

(二)明确工作重点。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摸准本地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确定工作重点。

(三)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对一时还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切忌方法简单粗暴,争取群众的理解。

五、现场处置

(一)镇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任务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按规定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在第一时间集中力量,控制、处置好第一现场,摸排重点人员并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措施进行稳控,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力争当场化解或引导至正常解决途径。

统一调用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交通工具、通信工具、装备器械和其他物资等资源,决定重大处置措施。指令有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实施有效行动。

(二)事件涉及部门(单位)的主要任务

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渠道及正当的申诉方式,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要负责人直接与群众代表对话;迅速研究群众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努力化解矛盾;在镇应急指挥部和镇现场处置指挥部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完成下达的任务。

六、处置措施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一)开展法制教育。通过设置高音喇叭、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现场舆论控制,说明事情真相,表明政府的态度。严肃指出聚众闹事的违法依据、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劝导围观群众离去,孤立少数,争取多数。

(二)积极对话消除矛盾。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了解群众诉求,认真作出答复,以疏导群众思想、缓解情绪,防止激化。注意观察事件核心人物的一举一动,同他们进行对话,并以此为突破口开展攻势,平息制止事件。

(三)疏散现场围观群众。针对围观群众不同的结构层次,如剥笋抽丝一样,由表及里、由外到内、由前及后,逐层分化瓦解,疏散围观群众离开现场。

(四)强化对闹事主体的控制。在劝阻疏导不能奏效、事件的主体逐步向社会面上扩展和事态恶化的情况下,果断采取在事件主体可能经过的路线设置路障设卡拦截,对可能受到攻击的目标划定警戒区进行封闭,有效控制局势的发展蔓延。

(五)守护重点。根据对现场态势的分析研判,及时派出足够警力,加强对可能遭受围堵冲击的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一旦受到冲击,能够“先发制人”,快速处置,最低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七、信息报送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立即(最迟不超过30分钟)上报镇党委、政府及镇综治维稳办、镇派出所,同时通报各有关部门(单位)和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在1小时内上报县委、县政府。

2)镇党委、政府及镇有关部门(单位)、事发地村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

八、奖惩与责任

镇党委、政府及镇有关部门定期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或制定错误政策、作出错误决策,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突发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级的;

2、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甚至怂恿群众到上级机关集体上访,致使突发事件发生的;

3、因泄露国家秘密或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引发突发事件的;

4、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失当,甚至压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及时处置,致使可能避免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避免的;

5、违反规定指令公安机关参与非警务活动或违反规定派出警力处置,或滥用强制措施、警械,或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造成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的;

6、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