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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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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588/202008-00006 组配分类: 招考(聘)及录(聘)用
发布机构: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公开招聘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07 17:29
关于公开招聘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7 17:29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是泾县供销社社有独资企业,为健全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公司在服务“三农”及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作用,经县长专题会议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择优招聘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本次共招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名、监事1名具体招考计划及岗位条件见《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1. 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限本地户籍或在本地居住3年及以上的常住人口;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考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六)“年龄条件”中“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七)热爱供销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能够适应工作环境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参加非法组织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3日截止。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泾县供销社办公室(地址:泾县苏红东路公安巷2号1栋3楼)

    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1)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常住相关证明;

    (7)报名者报名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安康码,并测量体温,保持安全间隔距离。

    报考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相关要求:

    各岗位开考比例需达到3:1及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对于报考比例超过15:1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程序(笔试内容、时间等另行公布)。笔试后按10:1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泾县供销社负责,报名人员请确保《报名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畅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站位、道德素养、综合管理、市场营销、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及最低分,取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4.总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工作经历长优先(递补也按此法)。

    体检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泾县供销社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3.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五、薪酬福利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监事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300元/月。正式聘用的薪酬待遇分别参照占编聘用人员工资、经县政府批准编外招录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公告由泾县人社局和泾县供销社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电话:0563-5102637

    泾县供销社电话:0563-2660008,13856370291

    监督举报电话: 0563-5033820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泾县人社局、泾县供销社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