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曹建华就《关于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3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9〕7号)、《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批复》(宣〔2019〕54号)、中共宣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划转公路(路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相关机构编制人员的通知》(宣编〔2019〕46号)和《中共泾县县委、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泾发〔20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并参照市内周边县(市、区)的做法,起草了我县实施方案。2020年6月2日,县长专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予以印发。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 63号)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9] 7号)
3.《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批复》 (宣〔2019] 54号)
4.《中共泾县县委、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泾发〔2019]7号)
二、制定的总体考虑和意义:
解决事业单位改革系统性问题,发挥好政策最大效应。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 两次召开了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局属相关二级机构等方面意见,集中讨论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2. 该《实施方案》由县委编办初审,县长专题会议研究后,按程序报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审核,经县委书记耿鹏、县长施怀中签批后,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通过改革建立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整合执法队伍、理顺职能配置、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执法效能,着力解决当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督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五、主要内容:
1. 精简执法事项: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
2. 整合职责和队伍: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运政。道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水路运政、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交通运输部门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3. 优化行政执法职能: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县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4. 下移执法重心:要在严格控制执法队伍人员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存量,推动执法力量、执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确保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线,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解薄弱等问题。
5. 强化执法保障: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相关经费保障。
6.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信力,梳理编制执法工作规程,完善执法程序。
7. 创新执法机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完成后,要积极探索创新综合执法内部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审批服务与执法监管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
8.
做好人员转岗安置工作: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
9.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合理设置执法岗位,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10. 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涉改单位党组织建设,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及时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改单位的党组织,使机构改革与基层党组织设同步推进,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创新举措:
我县在省、市改革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整合下划机构与职责,将下划的宣城市公路管理局泾县分局、国道205泾县超限超载检测站、泾县地方海事(港航)处与泾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泾县县乡公路管理所、泾县城关公路稽查站、泾县交通基本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重新整合设置为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泾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泾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强化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3.稳妥推进改革。在推进改革中要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注重统筹兼顾,把握好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划转、经费保障等关键环节,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4.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组织、财经、保密和机构编制等有关规定,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肃财经纪律,坚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