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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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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83843B/202009-00003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泾县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环卫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07 11:12
泾县环卫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07 11:12 来源:泾县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环卫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县城区环卫生产安全运行,提高各类相关人员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进一步提高环卫质量和环卫效益,特制定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所有环卫工人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各清扫保洁人员、驾驶员和各类操作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清扫保洁人员、驾驶员、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级安全知识、安全管理、学习培训活动,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各单位负责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协助处理有关安全事宜,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有关会议、事故的处理等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定期汇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记录台帐。

四、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季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学习教育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五、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到月度环卫考核,跟踪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定期抽查。

六、机驾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驾驶和操作。环卫车辆等设备设施的管护责任到人。垃圾中转站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每月不少于一次,传动部位应定期注油,保持润滑,确保安全运行;环卫车辆应逐日擦洗、保养,确保外观整洁、标志清晰,出车前必须严格遵循机动车辆安全检修规程,确保车灯、刹车制动良好以及轮胎气压正常,严禁带故障行驶。

七、对环卫工人居住地(转运站、公厕等)、宿舍、休息点等张贴生产安全规则制度、并进行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隐患排查,保证取暖设施、灶具、灭火器等符合安全标准,确保环卫职工人身安全。对环卫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包括公厕、转运站、垃圾处理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设施故障和安全隐患,确保环卫行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