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单位《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目录(拟定稿)》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9月13日前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563-2366527,通讯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延伸段,电子邮箱:jxzjwbgs@163.com。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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