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泾县水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拟投资9951.17万元新建处理能力1.0×104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管网24.805千米。其中一期建设配套管网,进水泵房、厂区围墙及门卫室等,水西片区污水经过进水泵房提升后通过压力管道传输至现状象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远期根据水量变化适时续建厂区其他构(建)筑物,总用地面积约17100平方米。
配套污水管网: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及压力流转输管道总长度约 24.805km。本工程服务范围为包括城西工业园区、青弋江江心洲及青弋江以西322省道沿线临近城区村镇的生活污水,总服务面积约9.30km2,其中约4.85km2。规划建设时间为2年(施工期)。
污水处理厂:水西污水处理厂位于新205国道南侧、青弋江城区段下游,规划远期(2030 年建设)总规模 1.0×104m3/d,污水处理采用“一级处理+A2/O二级生化处理+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工艺组合,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处理工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2。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范围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相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寅
联系电话:15156372244
(2)环评单位
评价机构名称: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91-8811629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建议。
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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