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单位《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目录(拟定稿)》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9月13日前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63-2383021,通讯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卫健委大楼,电子邮箱:jxwjwjdk@126.com。
附件: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目录(拟定稿)
泾县卫健委
2020年9月8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