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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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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14Q/202009-00010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泾县司法局工作开展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10 15:56
泾县司法局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09-10 15:56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深入推进平安泾县、法治泾县建设总目标,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局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延伸拓展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筑牢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

一、做强人民调解工作

围绕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高效化解”的目标,针对当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和更加多元的现状,我们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专业化、社会化为发展方向,以培育、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为总体思路,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深化人民调解内涵,拓展人民调解领域,逐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抓组织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对11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重新进行了调整,新设立了“县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林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4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重新设置了“县公安局泾川110接处警人民调解委员会”,扩建了县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65个,其中村级144个,乡镇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0个,另设有警民联调室11个,个性化调解室14个,调解组织已覆盖所有乡镇、村(居)和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

二是抓队伍建设。提请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所有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配备了2-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村(居)调委会根据需要配备2-3名兼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873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8名。为提升乡镇调委会工作水平,我县还明确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由乡镇调委会聘用、由司法所管理,并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了1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编印《人民调解案例选编》,不断提升调解员调解能力。

三是抓经费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140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由县司法局管理,专项用于专职人民调解员月基本补贴、人民调解案卷补贴、评选表彰、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等,并逐年增加,足额保障。规定各调委会工作运行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奖励经费等,由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适当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使每名专职调解员月报酬均能达到2000-3000元,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干事、有热情干事。

四是抓规范运行。印发《关于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创建活动的通知》,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基层调委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关于统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台账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文书、台账等,达到登记清楚、程序完善、协议正规的要求。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置人民调解接待窗口,安排人民调解员、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坐班,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受理、应调尽调。抓好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打造“泾川普法在线”自媒体平台,构建网上网下共建的调解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120个,其中市级模范调委会5个,达标率72%。

五是抓考核奖惩。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工作实效等纳入对乡镇和部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范畴,落实责任。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依据考核结果兑现200-500元/月的绩效补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能手、优秀调解案例、优秀调解组织评选表彰活动,对评选出的人民调解能手和优秀调解案例直接给予奖励,对评选出的优秀调解组织授牌并给予经费补助,通过评优奖补激发调解动力。

二、做实“百姓说事点”建设

“百姓说事点”建设,既是市局安排的重点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效措施,是将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展前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现基层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预警、早传递的重要阵地。通过建立“百姓说事点”,引导百姓说事、议事、解事,能达到收集纠纷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的效果。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于3月底印发了《关于开展“百姓说事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司法所长会议专题部署安排,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外出考察学习、下基层实地调研,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实事求是地稳步推进。

一是选好“说事点”。不搞“一刀切”,摒弃为了“建”而建的错误做法,选择群众经常聚集的公园广场、小市场、小商店,以及村(居)民活动中心等“人气旺”地方设立“百姓说事点”,让群众在很自然、放松的状态下说事、议事、解事。

二是建好“主场地”。在“说事点”设立标识、悬挂统一制作的制度、职责等标牌,公开信息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设置“百姓留言本”,建立法律图书角,适当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三是配好“信息员”。每个“说事点”选配1-2名人民调解员或村(居)干部或当地热心公益的居民担任信息员,负责“点”上信息收集、整理、登记及简单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四是划好“流程图”。建立一套工作流程及相关工作制度,“点”上收集到的信息、发现的矛盾纠纷,由信息员及时登记、上报村(居)和司法所,村(居)和司法所进一步整理、研判,据情交镇、村调委会调解或上报乡镇、县直相关部门。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实现“百姓说事点”的“矛盾纠纷化解点”、“社情民意收集点”和“法律服务工作点”多点合一的功能。

目前全县已建成并规范运行的“百姓说事点”25个,依托 “百姓说事点”建立法律图书角25处,举办各种法治宣传活动29场,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4300余份,收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6件,收集、转办各类民生信息237条,解答法律咨询287人次,“百姓说事点”已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和镇、村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平台。

三、做优法律服务职能

在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我局针对以往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积极履职尽责,服务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推进。既抓“规定动作”,又做“自选动作”,今年来,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重大涉法案件化解100%、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100%、行政执法监督覆盖100%、证明事项清理任务完成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多点位联动。以“七五”普法终期验收为契机推动县、乡、村三级联动、各部门各单位协同推动。邀请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章志远教授为县四大班子领导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讲授《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与路径》,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能力提升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已动工兴建,9月初完工。新建法治主题公园1处。结合推进党建+三治,加大村居文化广场法治元素的植入。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积极服务大局。开展“司法助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统筹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一体推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贫困群众提供了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步入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