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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830807B/202009-0001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泾县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02 09:42
《泾县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2 09:42 来源: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泾县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92日—9月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兼传真)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泾县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

  点:泾县泾川镇泉水路东侧、原205国道北侧区域

建设单位:泾县泾川镇卫生院(泾县医院泾川镇分院)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赛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总用地面积18934.6m2,总建筑面积16267.48m2,其中一期门诊综合楼A6948.51m2、二期养老康复中心7624.64m2、污水处理站64m2、制氧站60m2;总床位数拟设置177张(含社区康复),机动停车位125个(地上109个,地下16个),非机动停车位187个,地下建筑面积1570.33m2(人防工程医疗救护站),配套建设变配电、给排水、消防、安全、环保绿化等辅助设施。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一)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汽车库废气、实验室废气和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恶臭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汽车库废气、实验室废气和柴油发电机废气采取加强通风换气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送至楼顶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

(二)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汇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道。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最后汇同医疗废水一起进入院区新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泾县污水处理厂,经过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幕溪河最终排入青弋江。

(三)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包括:病人输液的废输液瓶(袋)、人员生活的生活垃圾、病人诊疗的医疗废弃物,另外还有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和恶臭吸附时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输液瓶(袋)集中收集后由相关资源回收利用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暂存收集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2095号)立项。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年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