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宣城市嘉拓纺织有限公司年产525万米化纤布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8日—9月1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兼传真)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525万米化纤布生产线建设项目
地 点:泾县云岭镇靠山村
建设单位:宣城市嘉拓纺织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333.33m2,总建筑面积为6500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3000m2、仓库建筑面积为3000m2、办公室建筑面积为450m2、门卫建筑面积为50m2,并附属配套公用设施;购置喷水织机100余台等化纤布生产线相关设备,污水处理设施1套,形成年产525万米化纤布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
(二)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喷水织机废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汇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同接管进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沟渠排入青弋江。外排废水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的直接排放标准,其中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三)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绿化,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东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
(四)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布料、废丝、污泥、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和废油桶。废布料、废丝收集后外售;污水站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经收集后暂存于污水站污泥压滤间,定期交由垃圾处理厂填埋;废机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20〕143号)立项。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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